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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115年11月5日活動期間場地安全及周邊交通秩序,實施人、車彈性管制案。

公告
  • 發布日期:115-11-03
  • 發布單位:淡水分局

一、管制時間及範圍如下:

(一)管制時間:115年11月5日(星期四)上午7時至12時,並得視狀況提早或延後。
(二)管制範圍:
1.北起三芝區淡金路1段一線延伸(含)、東至中正路1段一線延伸(含)、南沿中興路2段、中正路3段一線延伸(含)、西迄長安街一線延伸(含)範圍。
2.北起中山路及文化路一線延伸(不含)、東至中山路95巷一線延伸(含)、南沿河岸道路一線延伸(含)、西迄中正路15巷、馬偕街一線延伸(含)。
3.淡水區民權路、中正東路二、一段、中正東路、中山路、文化路、中正路及中正路一、二段、沙崙路、沙崙路1段、新市二路3、4段、淡金路、淡金路1、2、3、4、5段沿線道路左右延伸各100公尺處。
4.三芝區臺2線、淡金路1段、中山路1段沿線道路左右延伸各100公尺處。
(三)前揭管制範圍內之道路得視狀況做必要之彈性管制。
二、為維護活動場地、周邊治安及交通秩序,確保參與民眾或工作人員人身安全,執勤人員得對管制範圍內及欲進入管制範圍內之人員、物品、場所、交通、通訊、遙控無人機及其他設備為必要之查驗及管制,其職權行使準用警察職權行使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特種勤務條例及特種勤務條例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
三、為確保活動順利進行及保障民眾意見表達自由,管制期間於淡水區草東公共托育中心後方空地、三芝區三芝國中前人行道空間設立意見表達區。
四、請配合管制措施並接受執勤人員之引(指)導,如因公務需要或其他必要理由,需進入管制範圍時,請出示證件配合警方查驗。
五、凡未經同意進入管制範圍之遙控無人機,將依特種勤務條例等相關規定採取適當查驗與管制措施,必要時得予以制止或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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