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公示送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應收送達人清冊1份

公告
  • 發布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淡水分局

應受送達人之應送達之裁決書現由中和分局交通裁決室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辦公時間前去領取。上開送達自公告刊登公告欄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