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公示送達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應收送達人清冊1份

公告
  • 發布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淡水分局

應受送達人朱O文等6名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通知單因招領逾期退件,經以戶籍地址地2次寄送仍未果,無法以他方法送達,爰依規定辦理公示送達。旨揭通知單現由樹林分局留存,上開送達自公告刊登公告欄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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