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 推到:facebook

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

  • 發布日期:113-03-29
  • 發布單位:淡水分局

一、提醒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事宜用詞(4-5月):

1.112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自113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請多運用網路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方便又快速。

2.使用手機申報綜所稅,可線上編修資料,並可用行動支付及電子支付帳戶繳稅。

3.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請多利用存款帳戶轉帳劃撥退稅最方便。

4.就符合條件之簡易申報案件,國稅局於113年4月25日前主動寄發稅額試算通知書,請多加利用。

 

二、其他一般性租稅宣導用詞(全年)

1.發票存雲端,載具歸戶更便利。

2.112年1月1日起滿18歲為成年,除符合受扶養條件外,應自行申報綜所稅。

3.節能電器退稅不用憑證也可以線上申辦,請多加利用,方便又快速。

4.申報房地合一稅,請多利用「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電子申報繳稅系統」辦理。